闽清县民政局关于对全县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个人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

来源:闽清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6-2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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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殡葬管理条例》《闽清县殡葬代理机构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全面规范殡葬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现对全县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个人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一)备案主体

  1.机构类:在本县依法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括殡葬服务,从事殡葬相关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

  2.个人类:未依托固定机构,在本县以个人名义从事殡葬服务的民间从业人员。

  (二)服务范围

  1.殡葬服务代理(含“一条龙”代办、流程引导、手续协办);

  2.丧葬用品制作、销售、代购及租赁;

  3.治丧策划、灵堂布置、告别仪式主持、礼仪服务;

  4.殡葬政策、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民俗礼仪等信息咨询;

  5.其他与殡葬活动直接相关的服务。

  在本县区域内从事以上一项或多项殡葬相关经营性服务的,均须依法履行备案手续。

  二、备案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25日,为存量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个人集中备案期,所有存量主体须按期完成备案。新设立、新从业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个人,须在开展经营性殡葬服务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三、备案所需材料

  (一)机构备案材料:

  1.《闽清县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合法租赁合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细清单;

  6.从业人员名册(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7.《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

  (二)个人备案材料:

  1.《闽清县殡葬服务中介个人备案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细清单;

  4.《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

  四、备案流程

  1.申请提交:符合备案条件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个人到闽清县民政局(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联系电话:0591-22339190、联系人池秀萍:13******249)提交备案材料;

  2.材料审核:民政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备案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3.变更及注销备案:备案信息(经营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动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备案。终止服务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4.信息管理:完成备案后,备案信息将录入福建省殡葬监管系统,并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查询与监督。

  五、有关事项

  自2026年8月起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价格违法、强制消费、虚假宣传、泄露倒卖逝者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相关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个人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闽清县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表》

     2.《闽清县殡葬服务中介人员备案登记表》

     3.《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企业版)

     4.《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个人版)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