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殡葬管理条例》《闽清县殡葬代理机构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全面规范殡葬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现对全县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个人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一)备案主体
1.机构类:在本县依法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括殡葬服务,从事殡葬相关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
2.个人类:未依托固定机构,在本县以个人名义从事殡葬服务的民间从业人员。
(二)服务范围
1.殡葬服务代理(含“一条龙”代办、流程引导、手续协办);
2.丧葬用品制作、销售、代购及租赁;
3.治丧策划、灵堂布置、告别仪式主持、礼仪服务;
4.殡葬政策、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民俗礼仪等信息咨询;
5.其他与殡葬活动直接相关的服务。
在本县区域内从事以上一项或多项殡葬相关经营性服务的,均须依法履行备案手续。
二、备案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25日,为存量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个人集中备案期,所有存量主体须按期完成备案。新设立、新从业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个人,须在开展经营性殡葬服务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三、备案所需材料
(一)机构备案材料:
1.《闽清县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合法租赁合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细清单;
6.从业人员名册(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7.《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
(二)个人备案材料:
1.《闽清县殡葬服务中介个人备案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细清单;
4.《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
四、备案流程
1.申请提交:符合备案条件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个人到闽清县民政局(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联系电话:0591-22339190、联系人池秀萍:13******249)提交备案材料;
2.材料审核:民政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备案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3.变更及注销备案:备案信息(经营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动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备案。终止服务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4.信息管理:完成备案后,备案信息将录入福建省殡葬监管系统,并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查询与监督。
五、有关事项
自2026年8月起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价格违法、强制消费、虚假宣传、泄露倒卖逝者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相关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个人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闽清县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表》
2.《闽清县殡葬服务中介人员备案登记表》
3.《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企业版)
4.《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个人版)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