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16:20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司法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司法局联系(地址: 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22-7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862,传真:62302132,电子邮箱:hcdqff@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聚焦司法行政核心职能,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全年规范开展信息公开管理,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效能,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5年,主动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三)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夯实公开基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项配套工作制度,按照福州市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格式的内容要求,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以制度化建设倒逼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提质增效。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门户网站内容更新、信息审核发布、日常督导检查等各环节总协调,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构建分工明确、权责清晰、推进有序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经费保障,筑牢工作支撑。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将信息公开所需硬件配备、经费投入等纳入常态化、制度化管理,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依托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相关内容,并及时向县档案馆报送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可查可溯;二是拓宽多元公开渠道,通过热线电话、宣传公告栏、“法治闽清”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公开各类公示公告信息,提升信息传播覆盖面;三是通过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

(六)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重要保障。通过明确工作职责,配备专门的经办人员,固定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局办公室负责,共1名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局及时公布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利用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司法行政信息的新动态。积极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或现场申请信息公开。

(八)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我局压实组织责任,明确专人履职,健全网站管理制度机制,做到资讯常新、文件速发,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合规。常态化排查网站错漏表述及错链,对照月度普查报告整改反馈,举一反三,筑牢网站管理防线。

(九)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服务群众,坚持依法行政、高效有序,严格恪守“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准则,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实效。扎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我局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切实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效能,畅通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渠道,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办法》等内容理解不够深入,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操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今后,我局将从两个方面改进:一是建立“老带新”帮扶机制,围绕保密审查、平台操作等重点环节开展实操演练,提升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合理规划专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三审三校”“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等制度,依法依规推动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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