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1-0200-2026-00001 | 文号 | 梅政办规〔2026〕2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6-03-25 |
| 标题 |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助在闽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助在闽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FZ10101-0200-2026-00001 | ||
| 文号 | 梅政办规〔2026〕2号 |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生成日期 | 2026-03-25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助在闽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助在闽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助在闽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助在闽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保底线、促发展、惠民生、求创新”四轮驱动工作部署,全面做好保底线、惠民生各项工作,现决定自2026年起开展“助在闽清”专项行动,行动由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打造“响应更快、服务更优、覆盖更广、标准更高”的福建省县域帮扶工作模式“闽清样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发展为了人民,一切为了人民,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更多群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立足闽清县情实际,在原有帮扶工作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补齐帮扶短板,以需求为靶向优化服务供给。坚持精准施策、分类帮扶,推动帮扶工作从“保基本”向“提品质”转变,全面推动社会帮扶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初步形成全域覆盖、多元联动、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帮扶工作新模式,让全体人民有更好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帮扶对象
(一)应享尽享救助人群: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支出型救助对象;残疾人中重度残疾、重病、失智失能等重点人员。
(二)低保边缘户保障人群:家庭收入虽高于低保标准,但面临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压力的困难群体;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
(三)其他困难群体:具有闽清县户籍、居住证或务工满1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因重特大急难事故、自然灾害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
三、工作内容
(一)响应更快。畅通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建立“急事快办、难事联办”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困难群众诉求及时受理、处置、反馈,实现需求发现、核查评估、帮扶落实、跟踪回访等全流程闭环高效管理。
1.组建工作专班。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议,针对突发急难帮扶事项启动即时会商流程,确保疑难问题快速妥善解决。同时,常态化梳理诉求台账,做到接诉即研、随报随办,全力压缩诉求处置周期,确保帮扶事项高效落地。
2.搭建智慧平台。运行“梅小援”微信智能客服平台,整合各部门帮扶事项,构建便捷高效的数字服务通道。推行“综治+民政”服务模式,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开设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全流程服务。
(二)服务更优。创新帮扶模式,优化审批流程,聚焦特殊困难群体急难愁盼,提供专业、个性、人性化精准帮扶,全面提升帮扶实效与服务水平。
1.成立专业团队。建成“一村一服务队”,吸纳党员干部、志愿者、乡贤等力量充实队伍,实时掌握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与诉求,常态化开展探视探访、政策宣讲、代办帮办、心理疏导、生活照料、应急处置等精准帮扶。
2.成立“爱心联盟”。各乡镇成立“爱心联盟”,全面发动各类服务行业加入,打造“爱心超市”,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物资及餐饮、理发、维修、医疗等多元化服务,通过打折让利、免费服务、特惠套餐等形式,实现全方位暖心帮扶。
(三)覆盖更广。坚持全域覆盖、城乡统筹、应帮尽帮、应救尽救,拓宽帮扶对象与服务领域,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综合帮扶体系,不断提升帮扶覆盖面、精准度和保障水平。
1.拓宽帮扶对象。坚持城乡一体、常住人口全覆盖,除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传统重点群体外,将失能人员、困境青少年、计生失独家庭、见义勇为人员、大病家庭(包括且不限于肾病透析患者、癌症、重性精神病等困难群体)、突发意外困难家庭等纳入帮扶范围,确保困难群众应纳尽纳、应帮尽帮,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拓展帮扶领域。推动帮扶从基本生活救助向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康复、心理、法律、技能、创业等多领域全链条延伸,聚焦不同群体需求实行“一类一策、一人一策”。就业方面,提供定制化技能培训、岗位托底与就业渐退保障;教育方面,落实全学段助学金与学业帮扶;医疗方面,开通绿色通道与“一站式”帮扶;住房方面,推进危房改造与公租房帮扶。同步配套养老助餐、康复辅具适配、心理疏导、人生规划、社会融入、法律援助及创业贷款贴息等多元服务。
(四)标准更高。整合资源,提升兜底、教育、住房、就业、医疗等保障标准,建立全周期全方位精准帮扶体系,以更高水平筑牢民生底线。
1.提高兜底保障。对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中10%额度实行全额兜底保障。对县级特困供养人员,每年安排财政预算不少于30万元,统筹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助医代办等一体化组合服务。对特困家庭个人年度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立即启动24小时入户核查响应,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相关费用每人每年最高补助2万元。
2.完善助学体系。在原建档立卡、低保(含特困人员)、残疾学生基础上,新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烈士或优抚家庭子女等五类群体(以下简称“五类群体”)。学前教育阶段,将小班、中班符合条件的幼儿纳入保育教育费免除范围,按园所等级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同步开展贫困学生“课外关怀”行动,组织教师结对帮扶;高中教育阶段,扩大免学费政策覆盖面,实现五类群体学生全部纳入。建立高中阶段困难学生免学费标准补足机制,对国家补助标准与实际收费差额部分由县级财政全额兜底,同步免除高中阶段五类群体困难寄宿生住宿费。
3.实施暖巢更新。对城镇住房帮扶对象优先落实公租房保障,对农村住房帮扶对象优先实施危房改造,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城镇住房帮扶对象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但实物房源不足的,依规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补贴标准按我县公租房最高租金标准。依托我县“建筑之乡”优势,鼓励县域建筑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资金捐助、建材支持、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困难家庭住房帮扶。
4.开展春风送岗。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低保对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失业人员,精准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推介、就业指导等服务。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开发兜底性就业岗位,县内企业吸纳闽清籍困难重点帮扶对象就业的,除享受上级税收优惠外,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一次性专项奖励。
5.深化医路有爱。为特困供养人员、特殊困难群众开通就医绿色通道,落实“四优先”(优先挂号、就诊、检查、取药)服务,对有需求对象提供就医陪护、费用报销代办等便民服务。组建县级医疗专家团队,联动上级医院专家开展联合诊疗,对特困重症患者实行“一对一”医疗帮扶,协助规范转诊、快速就医,减免转诊相关车辆及医护人员费用。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每周两次普通血透免费、第三次普通血透医保基金支付70%-80%的基础上,免除第三次普通血透剩余费用。由县卫健局牵头、县红十字会配合,依托县总医院安宁病房资源,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五)全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捐赠、项目认领、志愿服务,加强激励引导与典型示范宣传,营造扶危济困、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多元参与、合力兜底的帮扶体系。
1.构建多方参与体系。设立“助在闽清”专项行动基金会专户,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常态化募捐,开展暖心关爱活动。精心打造“希望小屋”“微心愿”“故事妈妈驿站、爱心书屋”“福妈联盟”等特色慈善品牌,整合柒玖玖柒救灾助学公益服务中心等公益团队力量,构建多方联动的高效社会帮扶体系。建立志愿者组织信用积分制,将积分与服务激励、资源对接相挂钩。每年常态化开展县级慈善表彰活动,在评优评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荐中予以倾斜,同时落实个人及企业税收依法减免等政策。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侨联、妇联、团县委、残联、计生协会、工商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向上对接争取政策、项目与资金支持,撬动更多优质资源助力我县社会帮扶工作。
2.引导志愿结对帮扶。深入推行“党建+志愿服务”和“专业社工+志愿服务”模式,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专业社工机构等,常态化探视探访特殊困难群体,节日开展走访慰问。创新各部门及基层党组织、企业与困难家庭“结亲戚”帮扶行动,推行“群众点单、平台派单、社会接单”模式。建立需求动态清单,乡镇牵头搭建资源库,多方主体认领帮扶,聚焦急难愁盼办实事,提升关爱质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健全联动机制。发挥“助在闽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县乡村三级联动、部门与社会力量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好日常统筹、调度推进、信息汇总等工作,定期梳理工作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联席会议、即时会商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确保各项帮扶工作上下贯通、左右协同、落地见效。
(二)严格督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日常督查+季度考核+年度评估”的督导考核体系,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优化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围绕帮扶实效、服务态度、诉求响应速度、政策落实情况等开展全方位评价,评价结果与考核评优、干部奖惩挂钩。
(三)加大要素保障,强化宣传引导。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统筹整合各类帮扶资金,优化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帮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搭建工作绩效“晾晒台”,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坚持线上线下宣传联动,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窗口、村(社区)宣传栏、宣传手册等线下阵地,以及新媒体平台、省市主流媒体等线上渠道,全方位宣传“助在闽清”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提升品牌影响力与社会参与度,营造守望相助、共帮共扶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解释权归县民政局,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予以修订完善。
附件:“助在闽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助在闽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 禺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郑晓春 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林晨晨 县政府副县长候选人兼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 菁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钱仁财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军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汤绍峰 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
陈武厚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许长林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子文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立炯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渊辉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 勇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良超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声模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余养健 县医保局局长
张朝晖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徐茜茜 团县委书记
陈 荣 县妇联主席
刘 璋 闽清县卫健局党组成员、
县计生协常务副会长
余文贵 县残联理事长
陈艳英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吴敏琳 县工商联主席
各乡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民政局,承担日常工作。
主 任:钱仁财(兼)
副主任:谢琳颖(县民政局)
成 员:陈文桂(县民政局)
许庆凤(县委宣传部)
黄稚璎(县委政法委)
陈星君(县委社会工作部)
许鲁忠(县教育局)
黄灵超(县司法局)
刘素兰(县财政局)
邓炜琳(县人社局)
楼子起(县住建局)
林子珊(县农业农村局)
刘连津(县卫健局)
陈翠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谢 洪(县医保局)
林舒妍(县总工会)
谢 丹(县团县委)
刘景铃(县妇联)
林铁英(县计划生育协会)
郑雪妹(县残联)
张秋霞(县红十字会)
陈雨欣(县工商联、AI办)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的,由继任者自动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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