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生命公园建设工作导则〉修订)的通知》的通知
梅政办规〔202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废止《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生命公园建设工作导则〉(修订)的通知》(梅政办规20242)。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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