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鼓励科技创新 驱动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梅政办规〔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废止《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鼓励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梅政办〔2021〕91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