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0-2500-2025-00023 文号 梅政综〔2025〕101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9-17
标题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闽清县闽江创投产业引导基金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设立闽清县闽江创投产业引导基金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0-2500-2025-00023
文号 梅政综〔2025〕101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9-1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闽清县闽江创投产业引导基金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设立闽清县闽江创投产业引导基金的批复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闽清县闽江创投产业引导基金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9-17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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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成立闽清县闽江创投产业引导基金的请示》(梅工信〔2025〕8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闽清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牵头设立“闽清县闽江创投产业引导基金”(简称“闽江创投基金”)。

  二、基金设立及运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原则,规范基金治理结构,完善投资决策机制,有效防范风险,切实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

  三、基金要紧密围绕我县产业发展规划,聚焦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方向,重点投向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优质企业和重点项目,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请你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基金设立、运作和管理的监督指导,确保基金依法依规、高效务实运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此复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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