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0-2500-2025-00007 文号 梅政综〔2025〕34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3-31
标题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闽清县梅城镇浮头街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政府摘牌销案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对闽清县梅城镇浮头街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政府摘牌销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0-2500-2025-00007
文号 梅政综〔2025〕34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3-31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闽清县梅城镇浮头街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政府摘牌销案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对闽清县梅城镇浮头街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政府摘牌销案的批复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闽清县梅城镇浮头街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政府摘牌销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3-31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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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单位《关于提请对闽清县梅城镇浮头街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政府摘牌销案的请示》(梅消〔2025〕14号)收悉。鉴于梅城镇已按照你大队要求整改完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06〕143号)文件精神,同意对闽清县梅城镇浮头街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销案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5年3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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