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0-2500-2025-00006 文号 梅政综〔2025〕30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3-06
标题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闽清县公安局原办公点和县法院原办公点不动产权无偿划转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将闽清县公安局原办公点和县法院原办公点不动产权无偿划转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0-2500-2025-00006
文号 梅政综〔2025〕30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3-06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闽清县公安局原办公点和县法院原办公点不动产权无偿划转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将闽清县公安局原办公点和县法院原办公点不动产权无偿划转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批复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闽清县公安局原办公点和县法院原办公点不动产权无偿划转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3-06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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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将闽清县公安局原办公点和县法院原办公点不动产权无偿划转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请示》(梅机〔2025〕5号)收悉。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61号)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将闽清县公安局原办公点和县法院原办公点不动产权整体无偿划转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名下,土地性质保留划拨。

接文后,请你单位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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