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155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14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9-23
标题 关于闽清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6-00155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6〕143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6-09-2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9-2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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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梅交建〔2026〕18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项目编码:2608-350124-04-01-381723)建设,能够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满足群众新能源出行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城镇、梅溪镇、云龙乡、塔庄镇、省璜镇、东桥镇、坂东镇、白中镇、池园镇、上莲乡、雄江镇、金沙镇、桔林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充电站19座、快充桩208个,同步配建箱式变压器、储能系统(储能系统功率/容量配置:130KW/261KWH)、光伏雨棚(总装机容量:60kW)、充电桩电气工程等配套设施。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819.5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496.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0.85万元,预备费82.12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业主单位自筹。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配电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36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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