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232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218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12-30
标题 关于茶口粉干非遗文化匠人公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茶口粉干非遗文化匠人公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232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218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12-3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茶口粉干非遗文化匠人公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茶口粉干非遗文化匠人公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关于茶口粉干非遗文化匠人公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2-3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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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塔庄镇茶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塔庄镇茶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关于申请审批茶口粉干非遗文化匠人公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茶口粉干非遗文化匠人公社项目(项目编码:2512-350124-04-01-427122)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升农业产品附加值,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茶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塔庄镇茶口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茶口粉干”匠人公社,改造提升全村部分道路基础设施,提升粉干协会场地,改造全村“茶口粉干”文化推广标识广告牌约30 处,修缮提升粉干非遗文化长廊约23米,改造现有闲置空间建设标准化旗舰店等。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0.9万元,其中工程费102.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4万元,基本预备费5.76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涉及勘察、设计、施工等单项合同估算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6.22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面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茶口粉干非遗文化匠人公社项目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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