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228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214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12-30
标题 关于闽清江滨生态公园渡口桥头堤岸塌方应急抢险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江滨生态公园渡口桥头堤岸塌方应急抢险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228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214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12-3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江滨生态公园渡口桥头堤岸塌方应急抢险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江滨生态公园渡口桥头堤岸塌方应急抢险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关于闽清江滨生态公园渡口桥头堤岸塌方应急抢险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2-3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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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审批闽清江滨生态公园渡口桥头堤岸塌方应急抢险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江滨生态公园渡口桥头堤岸塌方应急抢险项目(项目编码:2503-350124-04-01-532837)建设,修复基础设施,恢复排污收集处理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新城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对原污水钢管拆除恢复及污水井拆除修复等。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4万元,预备费7.2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土建设计、管网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闽清江滨生态公园渡口桥头堤岸塌方应急抢险项目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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