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6年4月28日印发了《闽清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梅建综〔2026〕1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构建“保障房+商品房”双轨运行模式,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的决策部署,吸引更多人口来梅置业,加快推进闽清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制定本实施细则,有利于明确申请条件、配售流程、价格管理、产权登记、封闭流转及退出机制,填补本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空白,为项目建设和分配提供操作依据,切实保障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国家层面已出台指导性意见,兄弟县市也有成熟经验可借鉴,制定该文件条件成熟、切实可行。
2.制定依据:本细则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24〕18号)、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榕房〔2024〕19号))
二、制定过程
1.起草单位
牵头单位: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税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台办、福州公积金闽清管理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投公司
⒉征求意见
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1月10日,我局通过闽清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书面征求了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福州公积金闽清管理部、县城投公司等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无争议焦点。
三、主要内容
1、简要阐述主要的制度设计和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十个部分,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户型标准、资格审核、轮候登记、配售流程、监督管理及信息公开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保障对象与条件
将保障对象分为四类:
住房和收入困难群体:主要为城区公租房正在保障或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尚未实施保障的家庭。
普通工薪收入群体:具有本县户籍,在城区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并满足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等条件的家庭。涵盖了教师、医护人员、公安民辅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社区工作人员、政府引进人才等各类群体,新增了在梅就业创业台胞,实现了工薪收入群体全覆盖。
行政村撤并群体:因行政村撤并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户内家庭成员在闽清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闽清县户籍三孩家庭:闽清县户籍三孩家庭在闽清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设定配售户型标准
新建住房以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为原则,设定了套型面积60平方米(二房)、75平方米(三房)、90平方米(三房)三类可满足家庭需求的中小套型。收购或转换的房源面积标准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在配售户型选择上给予多子女、多人口家庭倾斜。
(三)规范资格审核流程
申请受理实行线上线下常态化申请;审核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分类审核:住房和收入困难群体参照公租房流程,由县住建局牵头审核;普通工薪收入群体按类别(如教师、医护人员、公安、台胞、企业职工和行政村撤并居村民等)分别由教育局、卫健局、公安局、台办、属地乡镇等单位负责审核批准并汇总。
(四)建立轮候登记制度。
依托住建部建立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建立轮候登记库。当轮候家庭达到一定数量时,建设单位按“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启动房源建设或收购适配存量商品房。
(五)细化配售与选房程序
价格确定: 配售价格按覆盖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合理利润的原则测算,实行一房一价。
申购登记: 按项目组织申购,可收取不超过总房价10%的预购款。
公开选房: 根据登记情况,按登记顺序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确保过程公开公平。
(六)明确购房与贷款政策
购买人可按规定申请公积金或商业银行贷款,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同时对未按时选房、签约、付款等行为明确了限制申请等约束措施。
(七)强化使用监督管理
1.封闭管理: 住房不得上市交易,不得擅自转让、赠与、改变用途或设定抵押(购房贷款担保除外)。
2.继承与居住:明确可由直系亲属等共同居住,购买人去世后直系亲属可继承并继续居住,但产权性质不变。
3.退出与回购:明确了因特殊情形申请退出的条件和程序,规定了回购价格的计算公式(考虑折旧与存款利率),回购房屋继续用作保障性住房。
4.物业服务:前期物业费标准不高于普通住宅一级服务标准,购买人承担后续物业费并享有表决权。
(八)加强信息公开与解读
由县住建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全程公示资格、项目、选房结果等信息,加强政策宣传,确保配售工作阳光透明。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针对不同的群体,结合闽清县的组织架构、人员户籍或者工作单位隶属情况等客观实际,设定符合闽清县实际情况的审批程序,分类审核,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