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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政策
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收入条件的公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07-24 10:56
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政策规定,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设置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经征询统计部门数据,我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758元。据此,现将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调整为: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0758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60758元。上述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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