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雄江镇移民综合活动广场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雄江镇移民综合活动广场(项目编码:2403-350124-04-01-744697)建设,完善镇区基础设施,提高旅游服务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雄江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雄江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49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活动景观广场及配套周边绿化提升工程。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9.804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91.78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6万元,工程预备费1.96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镇财政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6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闽清县雄江镇移民综合活动广场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