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做好2026年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6〕61号)要求,现就政策补贴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受益对象
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在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具体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划分确定。
重点群体包括:2026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二、申请和享受方式
补贴采用“先缴后补”的方式,由企业或劳动者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按月直接发放至个人社保卡账户。从企业2026年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月开始计算,中途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停止享受相应补贴,每人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申请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对于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的通知》(闽政办〔2025〕24号)等文件规定条件,但在2025年未及时申领补贴的人员(包括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可于2026年继续提出申请。
三、闽清县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闽清县政务服务中心29-31号就业中心窗口,电话:0591-22332329。
附件:福建省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补贴申请表
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