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26号)和《福建金融监管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转发〈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金发〔2026〕34号)要求,我局对县信用社申请帮扶贷款贴息的帮扶对象进行了审核,拟对71笔贷款给予帮扶贷款贴息补助(详见附表),财政帮扶贷款贴息资金总额为6543.45元。现将帮扶小额信贷贴息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10天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591-22332225、22332110。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