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闽清县支持重点产业人才
        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闽清县工信局 发布时间: 2025-11-02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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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112日印发了《闽清县支持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梅政办规〔2025〕6号),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发展战略,切实完善“1+1+N”人才政策体系,做好我县人才政策与上级部门的配套衔接工作,起草了《闽清县支持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2.《措施》)制定依据主要是:

(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福州市支持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5〕12号);

(2)《闽清县支持主导产业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六条措施》(梅政办规〔2022〕7号);

(3)《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州市“榕创之星”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榕科〔2025〕140号);

(4)《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培育新型建材产业链工作方案〉的通知》(梅政办〔2024〕22号);

(5)《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清县促进院士工作站和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建设的若干规定(修订稿)的通知》(梅政综规〔2024〕2号)。

二、制定过程

1.起草单位措施起草单位为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征求意见2025年7月23日将政策初稿书面征求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旅局、县国资中心、县招商办、县总工会等县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意见,征集到县发改局、县人社局意见,其他单位无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措施》(讨论稿)于2025年9月5日通过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于2025年9月12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社会公众未提出意见。

3.合法性审查的经过和情况措施(送审稿)已经部门法律顾问、闽清县司法局与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包括公平竞争审查)。并提出了如下审查意见:

该文件不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内容。

4.会议研究及签署情况。2025年9月5日,县政府副县长刘峰松召开县政府专题会议,就《措施》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2025年9月25日,县十八届政府2025年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措施(送审稿),县工信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该实施意见已于2025年11月2日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支持重点产业人才项目

经我县申报并获评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的项目,按国家拨付资金给予1:1等额配套奖励,经我县申报并获评省引才“百人计划”的项目,按市拨付资金的50%予以配套奖励。积极组织企业人才申报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含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人才、先进基础工艺人才等)及国家特殊人才支持计划(创业)人才项目,为人才申报提供指导服务,并鼓励、协助争取市级相关奖励资金。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工信局)

(二)支持未来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培育

重点面向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增材制造(3D打印)、智能计算、低碳能源、先进材料等未来产业领域,积极组织我县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并争取市级相关奖励资金。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选拔产业类引进生

聚焦我县主导产业发展,面向海内外自主引进产业类引进生,我县积极鼓励并协助引进生向市级申请认定为市高层次D类人才,并争取市级提供的硕士20万元、博士30万元的落地补助,100万元购房补贴等待遇。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工信局)

(四)培育“榕创之星”“梅邑之星”。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在县域范围内探索开展“梅邑之星”评选活动,涵盖工业、建筑业、商贸服务业、文化旅游业及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评选办法,对入选“梅邑之星”的人才给予每人5万元的县级专项奖励。同时,优先鼓励“梅邑之星”人才申报福州市“榕创之星”评选,对经我县推荐并成功获评“榕创之星”的人才额外给予每人10万元的县级配套奖励,着力打造支撑产业升级的核心人才梯队。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文体旅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为青年创业人才提供免费空间,国有孵化器(众创空间)提供不低于载体占地面积10%的空间,可协助申请市级F类及以上人才租金减免政策,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按50%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第三年按全额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着力降低初创企业场地成本。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国资中心、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各乡镇、经开区管委会)

(六)支持“以赛聚才”“以赛代评”

鼓励县域人才积极参加省委人才办举办的全球创新创业大赛,争取市级奖励补贴及相关待遇。聚焦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落实“以赛代评”创业创新赛事选拔制方案,动员并支持我县人才参加“以赛代评”创业创新赛事,实现“赛事发现人才、平台培育项目”的双向提升。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

(七)开展“一县一链”活动

鼓励县域人才积极参加省委人才办举办的全球创新创业大赛,争取市级奖励补贴及相关待遇。聚焦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落实“以赛代评”创业创新赛事选拔制方案,动员并支持我县人才参加“以赛代评”创业创新赛事,实现“赛事发现人才、平台培育项目”的双向提升。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招商办,各乡镇、经开区管委会)

(八)促进院士工作站和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建设

有效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重点战略区域,引进高层次人才,促进院士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设站企业除享受市政府建站补助外,县财政给予15万元配套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级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县财政给予建站企业10万元补助;新认定的省级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县财政给予建站企业5万元补助。配套奖励资金、补助资金分两次拨付,认定当年拨付50%,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剩余50%。

(责任单位:县科协)

 

 

联系人: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91-2233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