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闽清县金沙镇350124-CZ-JSCM-001等地块详细规划(含用地选址论证专章)》编制工作。规划范围包含供水厂、供气站、变电站、深加工项目用地。规划方案已通过专家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方案公示,征求公众及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自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10月1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来信邮寄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350800,联系电话:0591-22321189。
备注:1、书面反馈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3、公示方案为规划草案,以最终县政府批复的成果为准。
附件:1、区位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
3、规划图则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