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区位于闽清县坂东镇坂中村,梅溪东侧、坂东大道(坂中路)西侧,规划范围面积11.67公顷。
1.公示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9月18日。
2.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50811;咨询电话:0591-22462315。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当前图纸为示意图,方案以最终批复成果为准。
附件:《闽清县坂东镇坂中村村委会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方案简介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