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第一批可享受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的公示

来源: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6-11-0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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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闽人社发〔2026〕2号)文件精神,我县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5年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2025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2025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按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经福建省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初步审核,第一批可享受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共有福建省闽清圣军发电有限公司等751家(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6日—1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县将按规定并根据企业确认情况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名单中的企业请于2026年12月31日前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rst.fujian.gov.cn/#/index)” — “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信息确认”。未开通网报功能的单位,可持《同意享受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资金确认书》(可百度“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资源下载”—“失业保险缴费管理科”下载)和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闽清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1窗口线下确认。逾期未确认视同放弃享受。若在资金发放前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等违法违规情况,将不予发放资金。

公示电话:0591-22371619

来访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来访接待处: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来信投递:闽清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1窗口

邮政编码:350800

附件:2025年度闽清县第一批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 

同意享受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资金确认书

 

 

闽清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