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两区开发、两翼齐飞”战略,提升全县民宿服务品质,促进民宿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福建省旅游条例》《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2〕3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福州市民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榕政办规〔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文体旅局对原《闽清县进一步鼓励民宿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梅政办规〔2026〕5号)进行修订,形成《闽清县进一步鼓励民宿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发表对该文件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联系电话:0591-22339528
2.电子邮箱:minqingwtl@163.com
二、意见征集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公告之日起七日内(8月18日-8月23日)
附件:《闽清县进一步鼓励民宿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