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撬动社会资本赋能产业发展,闽清县政府拟以闽清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闽清县闽江领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征集基金托管银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闽清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闽清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是闽清县顺应县域经济转型需求,助力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组建成立的国有产业投资类企业。公司主业定位为算力服务(含算力租赁、算力平台采购服务)、虚拟电厂运营、产业引导基金管理、科创与产业园区开发运营(含福州大学闽清科创园、产业园区开发运营)及大宗贸易。作为闽清县布局新兴产业核心赛道的核心力量,闽清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聚焦县域产业升级目标,致力于新兴业务的拓展与深耕,形成了涵盖算力服务、能源运营、基金管理、科创载体建设、产业园区运营、大宗贸易等多元协同的业务体系,推动业务布局逐步向县域新兴产业核心赛道延伸,为闽清县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二、遴选事项
闽清县闽江领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行账户开立,包括基本账户、募集账户和托管专用账户。
三、申报机构要求
(一)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具备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银行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同一法人单位只允许一家参加申报。
(二)具有股权投资基金托管经验,具备安全保管和办理托管业务的设施设备及信息技术系统,有完善的托管业务流程制度和内部稽核监控及风险控制制度。
(三)有丰富的金融服务经验,能综合运用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多种服务手段,为基金的资金托管业务提供专人和专项服务。
(四)在基金托管业务方面最近3年无重大过失以及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五)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参加遴选。
(六)无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禁止参与本次遴选的行为。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闽清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材料申报:申报机构向闽清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递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专家评审:基金托管银行的遴选需经专家评审,主要负责对申报机构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审。若有效申报单位达三家及以上的,经评审专家评审后,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拟定基金托管银行的人选;若有效申报单位不足三家的,经评审专家评审后认定申报单位符合本方案遴选条件的,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拟定基金托管银行的人选。
(四)结果公示:在有关网站上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公开征集
闽清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发布征集公告,公开征集合作申报机构。申报机构自行下载申报材料。闽清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步启动申报答疑和申报材料接收工作。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咨询电话:15960171857,咨询电子邮箱:13306932621@163.com。
(二)提交申报材料方式
1.申报机构应按照申报材料说明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邮寄至以下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22号2层产投公司,收件人:汪子若(闽清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邮寄信息注明: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签收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4日17:30。纸质资料及电子材料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本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机构根据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材料(以U盘存储),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
2.全套纸质申报材料需左侧胶装,封面由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电子材料应包含装订纸质材料扫描件。电子材料与纸质资料不一致的,最终以纸质资料为准。
3.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及存放电子版材料的U盘(1份)应封装,外包装上需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申报材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