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反馈闽清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5〕51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与督导意见,逐条研究,切实整改。现将《闽清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意见整改情况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至1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闽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馈。
联系电话:0591-22371727
电子邮箱:dds371727@126.com
附件:闽清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