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供水价格调整机制落实工作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1〕664号)文件精神,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5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召开闽清县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7号令)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21号令)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9名。其中消费者9名;经营者1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7名。另设旁听席3名、记者席2名以内。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闽清县生活、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二)关注和关心供水事业,对听证事宜有一定的了解;
(三)热爱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议事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议,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五)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委托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
(二)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由相关主管部门推荐;
(三)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
(四)旁听人员和记者自愿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选取产生。
四、听证会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消费者应填写相应的报名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报名;旁听人员和记者应填写相应的报名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由单位委派或推荐的人员,应当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派书或介绍信。
2.网络报名:旁听人员和记者可采用网络报名,将相关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mq22332107@163.com),并于报名截止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确认。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4日(工作日) 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1.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联 系 人:黄丹
联系电话:18059708210
2.闽清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地 址: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
联 系 人:王建
联系电话:15959163383
特此公告。
附件:1.闽清县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
2.闽清县自来水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3.闽清县自来水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新闻媒体报名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 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