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县货物装载源头管理,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县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予以公示。
附件1:福州市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台账(闽清县)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