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才引领支撑作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我县特色“1+1+N”人才政策体系,参照福州市《福州市加强乡村人才振兴的七条措施》(榕委人才办〔2024〕9号),结合我县实际,县人社局牵头草拟了《闽清县加强乡村人才振兴的七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发表对该文件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联系电话:0591-62301068。
2.电子邮箱:mqxrsjzhk@163.com。
二、意见征集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公告之日起七日内(5月13日至5月19日)。
附件:《闽清县加强乡村人才振兴的七条措施》(征求意
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