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政策明白纸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6-06-26 09:5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5〕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30号)、《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林业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榕农综〔2026〕30号)等。

2.补助对象:引进推广台湾农业“五新”,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的台企台农或大陆经营主体。

3.补助标准:每个推广基地安排补助资金15万元,对于新认定的省级推广基地,市级一次性奖励5万元。

4.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开展对台产业合作,建设配套生产设施,推动农业良种、技术、肥料、农药及机械设备的引进、合作开发及示范推广,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产业。.

5.申报程序:符合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交细化申报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局初审、逐级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名单。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实施方案,加强跟踪指导,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并及时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