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闽清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公开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6-05-13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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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依据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闽农计〔2025〕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6号)文件精神。

  二、补助对象

  全县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需依法建立免疫档案、规范记录免疫信息。

  三、补助内容

  规模养殖场自行购买强制免疫疫苗,再在动物强制免疫信息管理系统(政务通)进行自主申报补助资金。

  四、补助标准

  参考2025年补助标准,猪:2元/头;蛋鸡、蛋鸭等:0.4元/羽。(每年补助标准以“政务通”上为准)

  五、申报程序

  自行从正规渠道采购疫苗,在“政务通”上录入疫苗二维码、疫苗包装盒、正规发票等凭证;完成免疫后,按要求在“政务通”系统录入免疫信息;配合乡镇畜牧兽医站及县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免疫档案完整规范,抽检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在80%以上(每年至少抽检一次,每次样品不少于20份)养殖场可在线进行申请补助;补助周期: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申请时段:2026年6月1日— 6月30日(“政务通”系统开放申请)。

  咨询电话:0591-2233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