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市函〔2022〕389号)、《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林业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1〕260号)等。
2.补助对象:新增的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目建设主体。
3.补助内容:围绕茶叶、果蔬、畜禽、食用菌等福建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农业生产智能化建设,强化信息化成果展示推广,加强农业产业数据汇聚探索数字农业发展新模式。
4.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建设投入的50%进行补助,每个基地不超过100万元。
5.申报程序: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辖区内奖励申报材料,包含获评文件依据、项目通过验收的相关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公安部门出具的涉黑涉恶复函等,联合县财政部门向上级申请奖励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