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1号)、《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19号)。
二、补助对象
全县271个行政村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三、补助内容
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补助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四、补助标准
每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补助标准为200元/月,即2400元/年。
五、申报程序
年龄在20-55周岁之间,原则不超过60周岁,具备一定的防疫知识、实操能力及服务意识,个人可向村委申请或村委推荐,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将拟聘人员名单在乡镇、村两级公示7日,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与村级防疫员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591-2233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