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闽清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明白纸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11-24 08:3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一、文件依据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 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 通知》(闽农综〔2021〕10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4]46号)。

  二、补助对象

  全县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需依法建立免疫档案、规范记录免疫信息。

  三、补助内容

  规模养殖场自行购买强制免疫疫苗,再在动物强制免疫信息管理系统(牧运通)进行自主申报补助资金。

  四、补助标准

  参考2023年补助标准猪:2元/头;蛋鸡、蛋鸭等:0.4元/羽。(每年补助标准以“牧运通”上为准)

  五、申报程序

  自行从正规渠道采购疫苗,在“牧运通”上录入疫苗二维码、疫苗包装盒、正规发票等凭证;完成免疫后,按要求在“牧运通”系统录入免疫信息;配合乡镇畜牧兽医站及县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免疫档案完整规范,抽检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在80%以上(每年至少抽检一次,每次样品不少于20份)养殖场可在线进行申请补助;补助周期: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申请时段:2024年9月1日—9月30日(“牧运通”系统开放申请)。

  咨询电话:0591-2233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