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公告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09-30 09:57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评审方案的通知》(政府网发布时间: 2025年1月20日),请申报企业于2025年10月17日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1.示范基地建设资质。提供示范基地的基本情况、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基地规模水平。具有长期租赁或自有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具备开展培训、展示的场地条件。提供耕地承租(包)证明或合同,现场景观照片。

  3.农药、化肥减量化工作。提供当年度化肥、农药使用的记录本,购买商品有机肥、有机农药、微生物肥料等需提供购买物资的资金流水单据。

  4.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工作。购买推广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30亩以上。提供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购买发票和使用现场照片。

  5.推广能力。有科技指导员,栽培技术水平较高,示范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提供与技术指导员签订的《技术指导与服务任务合同书》,推广主推技术、承担技术试验示范的证明材料。

  6.展示宣传。开展观摩培训4 次以上,共100人次以上。提供观摩或培训班的人员签到表、现场照片或视频(采购、采摘等商业现场照片不列入观摩培训材料)。

  7.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函。

  联系人:张凌洁,联系电话:0591-62300723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