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助我县脱贫人口稳定增收项目政策明白纸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01-09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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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共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二、补助对象和内容:我县脱贫户(含监测对象,下同)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手工业加工、商品销售等项目。  

  三、补助标准:每户(或项目)安排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0000元。  

  四、申报程序:1.户申请:脱贫户提交脱贫人口稳定增收项目补助申请表。2.村评议:逐户走访核实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当前实际经营项目,重点了解项目类型、投资规模、运营现状、预期效益及资金缺口。确认无误后并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乡镇。3.镇审核:乡镇实地核查项目可行性,综合评估项目规模、带动力、可持续性等,优先推荐补助发展潜力大的优质项目,确认无误后,上会并公示,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4.下达资金。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申请脱贫人口产业补助名单,并联合县财政局上报县政府审定后,拨付资金到人到户。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