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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助对象:我县脱贫户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
3.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给予3000元助学补助,在校学习时间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
4.申报程序:乡镇、村负责开展雨露计划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信息核实工作。待省级资金下达后,县级通过“一卡通”发放至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