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明白纸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04-15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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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申报对象:全县脱贫村和其他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村,优先支持未享受过省市乡村振兴试点村、示范村、实绩突出村、“一村一品”专业村、星级村等补助的行政村。

  3.补助标准:申请市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每村平均50万元,单个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县总量不超过500万元。

  4.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村上报项目,乡镇开展调研,组织指导村级做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谋划工作,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