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支持农业新技术应用实施政策明白纸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07-27 09:0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1.文件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2〕114号)、《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林业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1〕260号)。

  2.补助对象:新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数字农业项目建设主体,新增的省级、市级农业物联网项目建设主体。 

  3.补助内容:用于数字农业项目和农业物联网项目的建设等。 

  4.补助标准:对列入国家级、省级数字(智慧)农业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分别配套奖励100万元、20万元; 对新增的市级数字农业应用点奖励50万元;对新增的市级以上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奖励 10 万元(对已享受过市级以上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资金补助的不重复奖励)。

  5.申报程序: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辖区内奖励申报材料,包含获评文件依据、项目通过验收的相关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公安部门出具的涉黑涉恶复函等,联合县财政部门向市农业农村局行文申请奖励下达。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