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6号)
2.补助对象:全县3个省级经上耕地质量固定监测点
3.补助内容:监测点耕地占用租金、标志牌设立、空白区的建立、减产补贴、田间观察记载、土样采集及处理、土样检测、监测技术培训、数据分析、建立监测田间试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购买墒情监测设备、墒情监测点建设等以及相关支出。
4.补助标准:每个已建设的省级以上长期定位监测点个数,每个监测点监测户补助资金0.6万元,其他工作0.4万元。
5.申报程序:监测点为长期固定,根据监测田块和任务,安排每个监测点补助资金。
咨询电话:0591-62300721
监督电话:0591-22332110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