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项目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5-07-2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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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村级防疫员参加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应当保障村级防疫员合理劳务报酬”。

  2.《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8号)》。

  3.《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25号)》。

  二、补助对象:全县271个行政村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三、补助内容: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补助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四、补助标准:每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补助标准为200元/月,即2400元/年。 

  五、申报程序:详情可联系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1-2233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