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福州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5〕85号)
2.补助对象:水稻、甘薯、大豆、玉米、花生等粮油作物相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种植主体(优选规模较大的主体)
3.补助内容:支持规模种植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的增产潜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水稻、甘薯、玉米、大豆等粮油作物单产。集成应用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新肥料、新技术等粮油“五新”,示范推广水稻精量播种、精准条播、叠盘暗出苗、侧深施肥、一喷多促,以及玉米密植直播、播种流水线育苗、机械直播、玉米机械化移栽、分段机收、玉米机烘等关键技术;开展生产集约化统一供种育苗、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含深翻、播、插、防、收、烘等)等。
4.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粮油作物种植主体规模50亩以上,每亩补助600元,单个主体市级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实施主体补助资金必须用于购置跟单产提升相关的化肥、农药、种子等物资及相关设施设备。已承担省级2025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绿色高产高效、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及市级粮油高优示范等粮油生产项目的地块不重复申报本项目。
5.申报流程:7月13日前将申报主体、电话、种植规模、地点、资金使用意向等信息,发送至邮箱mqxnjz@126.com。
联系电话:0591-62300722
监督电话:0591-22332110,12388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