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8号)、《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闽清县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农函〔2025〕28号)文件要求,由福州市利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2025年闽清县省级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种植早稻品种清优308共319.37亩,采用抛秧、施用新型肥料等方式提升水稻单产。申请补助资金14万元。
7月18日,闽清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测产验收,测得平均亩产477.86公斤,超过目标亩产,验收专家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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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