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福州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4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建设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核心示范片2个,申报指南如下:
一、实施内容与要求:选择主要农作物(蔬菜、茶叶、果树等)集中种植区,开展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示范。即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等各种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建立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示范片,核心示范区面积不少于 100 亩,辐射面积不少于 1000 亩次。绿色防控示范区的病虫综合防治效果达 85%以上,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 10%以上,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示范区要求做到“五个一”即一个核心示范田、一个示范标牌、一个实施方案、一套主推技术体系、一名技术指导人员。有开展“一品一码”工作的优先推荐。申报项目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建设内容,若无法按时完成或不服从项目管理的,项目管理小组有权单方面通知项目取消,不给予任何补助或补偿。
二、申报对象:经工商注册的本县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助标准:2025年市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项目补助资金总共10万元,每个示范点补助资金5万元。
四、申请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根据申报书格式要求认真填写完整,经当地乡镇政府同意,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全县项目补助的对象为2个,在项目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确定2个项目实施单位。
五、申报材料:① 项目申报书(附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农作物种植面积的相关证明材料(土地流转合同或租赁合同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要求上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无论是否通过审核以上申报材料均不退还。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立项,不补助。
六、项目总结: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应及时提交项目实施总结2份、实施过程的相片和保留此项经费开支凭证。
七、资金发放。本项目将委托第三方开展验收,验收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依照程序发放项目补助资金。
八、申报时间:2025年 9 月2日至8日。联系方式:闽清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刘春莹,电话:0591-62300712,通讯地址:闽清县梅溪中路936号,邮政编码:350800
附:闽清县2025年度市级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项目申报书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