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
日期:2025-07-24 15:34浏览量:0
来源:闽清县
一、明确工作目标。各县(市)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引领等原则,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完善标准目录。各县(市)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对照我委梳理出的目录,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主动完善本地区公开目录,及时出台落实方案。
四、规范公开平台。各县(市)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要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要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公开窗口作用,完善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功能。
六、深化政民互动。各县(市)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政民交流互动,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要及时传递解读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政策,完善政策解读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和回应,提高政策知晓率。
附件:福州市城市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