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应该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闽清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11-0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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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编 婚姻家庭第五章 收 养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