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6:03 | 来源:闽清县住建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公布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文已同步于“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供公众查阅。如对本报告内容存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闽清县住建局(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邮编:350800,联系电话:22332148,传真:22339893,电子邮箱:jsj2233214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住建局在上级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年工作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核心任务与社会公众关切,严格依据《条例》及相关规定,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

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或需要社会参与决策的政务信息,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予以发布。2025年,我局共通过县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其中:其他主动公开6条,年度报告1条,公告公示25条,“双随机、一公开”16条,信用闽清15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紧密遵循《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归档各个环节,确保流程清晰、责任明确、答复规范。2025全年我局共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有效保障了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发布及时。定期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主动公开信息数据,按时通过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报送统计报表,并按规范向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信息纸质文本,确保实现信息管理有序、归档完整。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聚焦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对县政府网站本局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升级,科学调整栏目架构,改善页面呈现方式,提升信息查询的便捷性与实用性。加强专栏日常运维与内容更新,确保平台运行稳定、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有效。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完善内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晰工作职责分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指导监督。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与评估,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进行动态跟踪,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六)2025年落实年度重点公开任务情况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公开。围绕“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建设”、“住房保障”等关键领域,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保密外均主动公开。本年度,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严格依据公租房审核规定,依规做好公租房申请对象准入规则,共公开相关信息22条。

二是推进执法信息公开。落实“谁执法谁公示”要求,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征用等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权力运行”专栏等渠道,及时公开执法依据、过程和结果。

三是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专项资金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及绩效评价等情况。除涉密内容外,及时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财政资金”专栏全年发布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其他财政资金等方面内容信息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精细化程度尚需提升,部分领域公开内容不够充实,重点亮点不够突出,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部分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加强,个别领域公开的完整性仍需改进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热点,进一步梳理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范围。在巩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加强对非重点领域信息的梳理和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精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健全涵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环节的全链条管理制度,细化操作规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与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专业能力合理调配工作力量,尽量相关工作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的专注度和效率。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宣传推广力度,增强公众对公开工作的了解与运用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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