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6:01 | 来源:闽清县住建局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闽清县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住建局联系(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邮编:350800,电话: 22332148,传真:22339893,电子邮箱:jsj2233214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予以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其中:政府信息12条,监督检查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数7条,社会公益1条,规划计划1条,机构设置办事程序2条,公告公示13条,“双随机、一公开”29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等各个环节,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2024年,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时间节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证政府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定期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每季度通过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统计报送相关数据,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纸质形式报送给“两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优化县政府网站住建局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完善栏目分类,优化页面布局,提高信息查询的便捷性。加强对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定期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公开信息的数量更新时效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

(六)2024年闽清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设有“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建设”,“住房”等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依据公租房审核要求,积极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工作,今年共公开相关信息15条。

2.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每个涉及领域栏目内都包含有行政执法相关记录和结果公示,设立“权力运行”专栏共。

3.全面公开专项资金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及时主动公开预决算情况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设有“财政资金”专栏,发布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其他财政资金等方面内容信息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细致,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重点不够突出等问题,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2.部分信息的公开不够及时,部分领域的公开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二)改进措施

1. 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2.完善政府信息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细化信息公开发布等操作规范,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水平。

3.加强培训宣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