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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0113-2015-2024-00002 | 文号 | 梅建〔2024〕37号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14 |
标题 |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西大路、溪滨路等未移交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缺陷(病害) 进行保修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西大路、溪滨路等未移交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缺陷(病害) 进行保修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0113-2015-2024-00002 | ||
文号 | 梅建〔2024〕37号 |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3-14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西大路、溪滨路等未移交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缺陷(病害) 进行保修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西大路、溪滨路等未移交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缺陷(病害) 进行保修的通知 |
我局在县城区市政设施日常巡查中发现,县城区西大路、溪滨路(梅城大桥至台山桥段)、北进城路(梅溪路东段)、梅溪路中段(榕院交叉口至梅溪大桥)、下龙洲路、台山路北段、梅溪新城次干路三(里寨路)、支路三、支路六、新城环路、鹿驰支路等未移交的市政道路出现路面沉陷、路面大面积积水、检查井损坏、检查井沉陷与路面不平、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等工程质量病害及缺陷,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移交与接管暂行规定》(闽建城〔2008〕82号)以及福建省住建厅关于《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8〕1号),现通知贵司,贵司应督促施工单位或依合同的约定有权委托第三方按照原设计图纸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标准进行保修和维护.以确保道路完好。特此通知!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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