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17-1000-2017-00022 文号 梅卫计财〔2017〕146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7-05-18
标题 关于下拨2016年县级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下拨2016年县级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0117-1000-2017-00022
文号 梅卫计财〔2017〕146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7-05-1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下拨2016年县级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下拨2016年县级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拨2016年县级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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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医院:

根据梅卫计函[2017]31号文件精神及2016年县级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资金53.24万元,其中:县医院42.98万元,六都医院8.22万元,中医院2.04万元。要求该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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