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08:15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82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162,传真:62063681,电子邮箱:mqjmj2162@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3条。主要类别为其他类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2025年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持续强化组织管理,安排专职人员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须通过填写《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发布审批单》完成保密审查流程,确保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同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重点领域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多个栏目。由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我局的工作进展与重要领域信息,保障信息发布规范、及时、有序。同时,通过日常监测、月度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做好平台运维管理,积极维护工信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监督保障

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完善保密审查程序,强化责任领导,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相关规定,明确各科室为责任部门,由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公开,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六)2025年闽清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优化入企宣传,精准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我局始终将入企走访作为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积极运用“信用闽清”平台及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加强商务领域诚信宣传与信用信息公示。全年累计发布《闽清县工信局深入再生资源企业听心声,诚信理念赋能绿色发展》《闽清县工信局开展“绿色生产,诚信经营”宣传活动》等专题信息12篇。通过公开典型案例、宣传先进、倡导公约等形式,引导商贸流通、住宿餐饮等行业企业发挥诚信示范作用,增强企业职工诚信意识,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信用支撑。

2.聚焦重点领域,保障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扩大和规范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严格按照县级财政统一部署,及时、完整地公开了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及说明。主动公开了《2025年度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预算》《2024年度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决算》等系列文件共计7份,详细反映了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着眼标准规范,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狠抓标准规范落实,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健全完善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发布及时、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坚决贯彻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信息发布前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层层压实保密责任。切实提高防范化解网络泄密失密风险的能力,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公民个人隐私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发布存在延迟。二是重点领域公开深度不足。涉企政策、产业规划等关键信息的主动公开需深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优化流程提时效。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时限要求,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发布。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产业发展、惠企政策等,加大数据发布和解读力度,提升服务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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