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08:15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82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162,传真:62063681,电子邮箱:mqjmj216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本年度重点围绕信息质量提升、平台优化、服务效能强化三大目标推进工作,确保公开内容更精准、公开渠道更畅通、公开流程更规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5年,通过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均为其他类信息。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精简,聚焦实效,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2025年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持续强化组织管理,安排专职人员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须通过填写《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发布审批单》完成保密审查流程,确保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建立信息“定期更新+动态调整”制度,重点领域信息更新周期不超过1个季度,保障信息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重点领域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多个栏目。由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我局的工作进展与重要领域信息,保障信息发布规范、及时、有序。同时,通过日常监测、月度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做好平台运维管理,积极维护县工信局的良好形象。

  (五)2025年闽清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着眼标准规范,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持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严抓标准规范执行,着力增强信息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与信息化水平。优化完善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机制,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实施统一归口管理,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无误、格式规范统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与涉敏审核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的原则,在信息发布前严格履行审批流程,逐级压实保密责任。切实提升防范化解网络泄密失密风险的能力,全力保障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公民个人隐私安全。

  2.优化入企宣传,精准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我局高度重视入企走访工作,将其作为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信用闽清”平台及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加强商务领域诚信宣传与信用信息公示。全年累计发布《闽清县工信局深入再生资源企业听心声,诚信理念赋能绿色发展》《闽清县工信局开展“绿色生产,诚信经营”宣传活动》等专题信息共12篇。通过典型事例公开、先进经验宣传、行业公约倡导等方式,引导商贸流通、住宿餐饮等企业发挥诚信示范作用,提升企业职工信用意识,积极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社会氛围,为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坚实信用保障。

  3.聚焦重点领域,保障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秉持公开透明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拓展和规范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级财政统一部署,及时、完整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及说明。主动公开《2025年度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预算》《2024年度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决算》等系列文件共计7份,全面反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与规范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聚焦惠企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态,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常态化发布机制,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第一时间精准推送涉及工业、商务领域的惠企政策文件。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福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优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福州市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福州市商务局关于修订〈福州市平台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4份,内容涵盖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汽车消费及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通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扩大惠企政策知晓面与覆盖面,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各类扶持措施,助力企业降本增效、转型升级,持续提升政策服务的精准度与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发布存在延迟。二是重点领域公开深度不足。涉企政策、产业规划等关键信息的主动公开需深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优化流程提时效。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时限要求,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发布。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产业发展、惠企政策等,加大数据发布和解读力度,提升服务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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