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3-1200-2020-00005 文号 梅工信〔2020〕51号
发布机构 工信局 生成日期 2020-06-12
标题 关于 2019 年度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重点用能单位 “百千万”行动 考核情况
索 引 号 FZ10103-1200-2020-00005
文号 梅工信〔2020〕51号
发布机构 工信局
生成日期 2020-06-1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 2019 年度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述 重点用能单位 “百千万”行动 考核情况

关于 2019 年度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6-1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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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重点用能企业: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节能办 [2019]1号)精神,我局指导列入福州市“十三五”节能考核的重点用能企业,对照下达的“十三五”节能双控指标,开展2019年节能“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通过审核企业自查报告、调阅统计数据和查阅内业材料等方式对2019年度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列入 2019 年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企业 28 家,其中金陶、中陶等8家企业已因停产、关停收储等原因未申报统计相关数据,其余20家由我局组织考核,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经过调阅统计数据、书面核查和现场抽查,从能耗指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两方面对各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评定金盛钢业、金城陶瓷等9家企业考核结果为“完成”;盛利达、新东方等11 家企业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

  根据考核结果,对金盛钢业、金城陶瓷、富兴陶瓷、新丰陶瓷、诺利兴陶瓷、富顺陶瓷、港城陶瓷、中菱陶瓷和嘉兴陶瓷等9家考评结果为“完成”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

  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1.节能工作组织领导。参加考核的20家重点用能企业都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但大部分企业的能源管理岗位未配备专职人员,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未能有效运行,节能工作未全面落实。

  2.节能目标责任制。部分企业未将节能指标分解到车间和班组;部分企业虽然分解了指标,但较为宏观,缺乏可操作性;部分企业虽然分解了指标,但未实施节能目标考评相关工作,奖惩制度落实不到位。

  3.节能管理基础工作。大多数重点用能单位都配备了计量器具,并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能源消费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日常节能管理工作,部分企业存在弱化能源统计分析和能源审计,未开展节能宣传教育,节能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部分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建设进展缓慢。

  4.节能技术。我县的重点用能企业除了金盛钢业,其他均为陶瓷行业。近年来陶瓷行业开展的煤改气、余热回收等节能改造工作,使得节能技术改造带来的节能空间有限,加上整体行业市场疲软,部分企业弱化了节能技术进步相关工作。

  5.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多数重点用能企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但个别企业节能法律意识薄弱,对省市开展日常节能监察等工作的配合度差,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畴。

  三、下一阶段工作举措

  参加考核的20家重点用能企业虽都通过了考评,但大多数企业离考核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各有关企业要强化节能意识,加强日常节能管理工作。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进展缓慢的企业要把握时间节点,加快推动,确保年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的端系统建设任务,积极落实节能各项工作措施,努力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

闽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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