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16-0300-2025-00001 文号 梅水〔2025〕4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5-01-08
标题 关于开展2025年闽清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榕水利函〔 2024 〕 1006号)精神, 2025年闽清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任务清单如下:水库安全鉴定( 4座) :岭里水库、牛厂水库、牛头洋水库、院坪水库.水库划界( 13座) :胜利水库、奋斗格水库、后坑水库、廷洋水库、后坪水库、坑墩尾水库、溪柄水库、杉臭垅水库、过坑头水库、黄石水库、院坪水库、凤凰湖水库、大垅水库。樟里水库、东洋水库、凤凰湖水库、革命水库,拟由昌溪水库管理处作为项目业主统一组织实施。落实41座水库、3条防洪堤安全责任人, 36座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
索 引 号 FZ10116-0300-2025-00001
文号 梅水〔2025〕4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5-01-0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开展2025年闽清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根据《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榕水利函〔 2024 〕 1006号)精神, 2025年闽清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任务清单如下:水库安全鉴定( 4座) :岭里水库、牛厂水库、牛头洋水库、院坪水库.水库划界( 13座) :胜利水库、奋斗格水库、后坑水库、廷洋水库、后坪水库、坑墩尾水库、溪柄水库、杉臭垅水库、过坑头水库、黄石水库、院坪水库、凤凰湖水库、大垅水库。樟里水库、东洋水库、凤凰湖水库、革命水库,拟由昌溪水库管理处作为项目业主统一组织实施。落实41座水库、3条防洪堤安全责任人, 36座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

关于开展2025年闽清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8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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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水利函〔2024〕1006号)精神,2025年闽清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任务清单如下:

  1.水库安全鉴定(4座):岭里水库、牛厂水库、牛头洋水库、院坪水库,要求岭里水库管理处、坂东镇、雄江镇、梅溪镇尽快开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工作,于2025年1月底前完成大坝安全评价编制委托,于2025年5月底提交报批稿。

  2.水库划界(13座):胜利水库、奋斗格水库、后坑水库、廷洋水库、后坪水库、坑墩尾水库、溪柄水库、杉臭垅水库、过坑头水库、黄石水库、院坪水库、凤凰湖水库、大垅水库。

  3.水库量水堰修建(17座):三溪水库、后坪水库、陶洋水库、大垅水库、黄石水库、大限水库、奋斗格水库、小丁山水库、湄洋水库、牛厂水库、院坪水库、菰坪水库、杉臭垅水库、樟里水库、东洋水库、凤凰湖水库、革命水库,拟由昌溪水库管理处作为项目业主统一组织实施。

  4.落实41座水库、3条防洪堤安全责任人,36座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要求各乡镇、各水库管理单位于2025年2月底提交责任人名单。

  5.完成41座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大坝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审批,要求各乡镇、各水库管理单位于2025年2月底提交运用计划及预案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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